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无人机的发展十分迅速,展现出了广阔的应用前景,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尤其是未经报批直接飞、不按报批飞行路线飞、未经批准飞入飞行禁区的情况不断增多,威胁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风险挑战不容忽视!
3月15日14时许,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指挥中心发出警报,场所上空发现不明无人机来袭。指挥长迅速下达指令,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场所专职应急处置小组使用配备的无人机迫降设备进行精准打击,成功将袭扰无人机迫降。
按照所地协作联动机制,场所立即与地方公安机关进行了通报,地方公安机关迅速响应介入,对无人机操控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手续进行了核查,经查证此无人机及飞手事前进行了飞行报备,但飞手不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属于禁飞区,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和《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任何空中飞行活动,都必须以确保国家空防安全、公共安全和个人安全为前提。2023年5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的首部专门行政法规。四川戒毒提醒广大飞行爱好者以及无人机飞行从业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该条例,详细了解哪些是禁飞区域,在飞行前一定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报备。
相关规定根据空机重量、起飞重量、飞行高度和速度等性能指标将无人驾驶航空器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我们常用的无人机就多属于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旅游、还是野生动植物监测,对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使用都十分普遍。相关规定出台并施行后,手里有无人机的,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要实名登记
《条例》中第十条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涉及境外飞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依法进行国籍登记。实名登记可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https://uom.caac.gov.cn)办理;如有变化,也应在平台实名登记注销或更新。
在管制空域飞行,要取得批准
规定中对空域和飞行活动进行了详细说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域分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简称管制空域)和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以下简称适飞空域)。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所以,实施飞行活动前,一定要明确目标区域是否为适飞空域。
中继飞行等特殊情况要提前申请
如果飞行活动存在通过通信基站或者互联网进行无人驾驶航空器中继飞行、运载危险品或者投放物品(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除外)、飞越集会人群上空、实施分布式操作或者集群飞行等情形的,需要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要注意安全
实施飞行活动时,应遵守行为规范。比如,实施飞行活动前做好安全飞行准备,检查无人驾驶航空器状态;在夜间或者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飞行的,应当开启灯光系统并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受到酒精类饮料、麻醉剂或者其他药物影响时,不得操控无人驾驶航空器等等。
可见,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越来越严格和规范。大家在使用无人机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学习国家发布的以上相关文件,避免因不了解而触犯法规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