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和军事利益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某测绘公司在未取得空域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指派未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执照的林某进行无人机测绘工作。林某在操作无人机航拍时,被空军雷达监测识别为异常空情,随后动用人员装备进行查证处置,造成国防战备资源损失。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这起侵害国防和军事利益民事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某测绘公司及林某赔偿国防战备资源损失12万余元,并通过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二被告认可判决结果,愿意承担赔偿责任,并通过国家级媒体作出诚恳道歉。
据了解,2022年10月,某单位与被告某测绘公司签订《地质灾害点隐患排查委托协议》,委托某测绘公司通过无人机航拍方式,获取工作地面航拍照片,用于开展山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废弃矿区治理现状等各项数据。其后,该公司指派被告林某完成上述无人机测绘工作,该飞行任务未向空域管理部门申请飞行空域及航拍计划,且林某未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执照。
2022年11月,被告林某擅自在涉案地附近空域,操作自己组装的无人机进行拍照测绘,被空军雷达监测识别为异常空情。军队有关部门组织空地多支力量及装备参与查证处置,损耗了大量国防战备资源,经评估,损失费用共计12万余元。
本案办案检察官表示,被告某测绘公司、林某违反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规定,擅自进行无人机作业,其行为扰乱空域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安全,造成国防战备资源损失,侵害了国家利益,也破坏了当前全民国防的良好氛围。
为依法加强无人机飞行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监管,有效化解和防范风险,促进相关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5月3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