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雅铁路大邑站工作人员在巡视中发现成都站方向有一黑色不明物掉在高铁线路上,可能影响动车组列车运行安全,随即向雅安车站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大邑站执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确保安全后,会同车站工作人员捡回该不明物,排除了安全隐患。经初步判断,该不明物为无人机,机身为塑料材质,功率小、性能弱,民警推测其放飞位置距离现场较近。
经过走访调查,线路警务团队成员大邑县火管办工作人员表示,有人曾来咨询过如何取出掉落在线路内的无人机。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很快确定了无人机主人杨某。其自称为了好玩,将无人机飞到线路上空看看,没想到无人机突然失控,掉入线路。
最终,西昌铁路公安处雅安车站派出所在对杨某批评教育后,依据《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其行政罚款800元。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擅自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动力伞等低空飞行物体。
第五十条第二款: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放飞鸟类,升放孔明灯等低空飘浮物体,擅自升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动力伞等低空飞行物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无人机要遵守法规
铁路上方的电气化接触网通常使用27.5千伏的高压电,无人机靠近后容易受到磁场影响,导致失控坠机,严重影响列车行驶安全。使用无人机拍摄时,一定要遵守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