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中午,重庆渝北区红锦大道附近,一架无人机突然从天而降,击中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轿车。周边群众报警后,渝北区公安分局新牌坊派出所立刻出警赶到现场。
事发现场,一架灰色无人机正“躺”在地上,周边散落着摔坏的平衡翼和螺旋桨,被无人机坠落击中的轿车顶部出现一个较大的凹坑,周围漆面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如果无人机坠落时砸在行人头上,其后果不堪设想。
正当民警进行现场处置的时候,新牌坊派出所接到了无人机主廖某(化名)的报警,廖某称,他刚刚从外地前往重庆旅游,被重庆美丽的街景吸引,便想用随身携带的无人机实施航拍,但无人机刚刚飞到空中便发生了故障,随后“失联”,派出所立即进行比对核实,发现这架砸坏轿车的无人机正是廖某的。
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重庆市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重量大于250克的无人机必须进行实名制登记,且放飞无人机前应到当地民航局等相关部门报备。廖某交代,自己在购买地对该无人机进行过实名登记,但从未进行过飞行报备,将无人机带到重庆后,也未向民航局等部门登记。民警对廖某随意放飞无人机的行为进行了法制教育,在派出所协调下,廖某已就相关赔偿事宜与车主达成调解协议。
高空航拍摄影爱好者持有的“低、慢、小”无人机是近年来无人机肇事肇祸的主流机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操作无人机飞行前,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政府划定的禁飞时段、禁飞区域内严禁放飞各类航空器材;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