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空中捕获证据,“无证”车辆还没启动就被拦下。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利用无人机巡查,在仙岳路一带查获一部未取得租赁许可的车辆。
2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在仙岳路至SM城市广场一带,开展“空中巡查”工作。根据之前掌握的情况,仙岳路附近有多家汽车租赁公司。之后,执法人员通过监视器看到,有两人走进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门店里。大概十分钟后,这两个人直接上了一辆停靠在门店旁边的车辆。根据执法经验,执法人员断定这是两名过来租车的承租人,便立即上前对驾驶员进行询问。
通过询问坐在驾驶位的柯某得知,其通过手机App向该租车公司租用车辆,已经通过支付宝支付租金160元,现在准备驾车前往同安游玩。而当执法人员查看行驶证时,却发现该车的使用性质是“非营运”,并非“租赁”。租车公司门店的现场负责人王某表示,公司已取得《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但无法提供该车辆的《汽车租赁证》。
据执法人员介绍,虽然汽车租赁方便群众出行,但不少承租人不了解租赁公司是否取得许可、租赁车辆是否取得《汽车租赁证》,这让车辆在使用安全上存在较大隐患。
根据现场情况,执法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并登记保存了该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一经查实,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涉案汽车租赁公司将因使用未取得《汽车租赁证》的车辆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活动,面临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