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高铁站擅自操作无人机飞越铁路,被贵铁警方依法给予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1月18日17时许,贵广高铁三都县车站派出所民警王程浩、陈洋洋在广场巡逻时,发现有无人机在车站上空盘旋,可能威胁到动车运行安全,立即查找飞手。
当巡查至广场旁边停车场时,发现几名男子正在围观。上前查看发现,一男子正盯着屏幕操控无人机。
民警立即要求其马上将无人机降落,并将其带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张某今年41岁,贵州瓮安人,是贵州一家测绘公司的测绘员,无飞行执照。当天,张某受公司指派,带着无人机到三都县高铁站旁开展土地测绘,因缺乏对铁路安全知识的了解,在没有到铁路公安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报备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在高铁线路旁500米范围内起飞无人机测绘。期间,无人机多次飞跃悬停高铁线路上方,对高铁运行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询问中,张某承认在高铁线路旁边“黑飞”的违法行为并表示悔意。鉴于其行为已涉嫌危害高速铁路运输安全,三都县车站派出所根据《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第十二、三十条之规定,对其依法处以行政罚款500元处罚。
据民警介绍,《规定》第十二、三十条载明,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铁路桥梁外侧起500米内,禁止升放孔明灯、无人飞机、小航空器、动力伞等低空飞行物。违者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的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为了列车和旅客的安全,请严守规定,切勿在高铁线路旁500米范围内起飞无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