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重庆市三中法院前往丰都县仙女湖镇保全林木200余亩、上万棵,由于面积较大,执行干警利用无人机取景等方式,成功实现重庆市三中法院首次无人机保全工作。蔡某甲因与蔡某乙借款合同纠纷诉至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丰都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蔡某乙上诉至重庆市三中法院。为保障将来生效裁判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蔡某甲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申请了诉讼财产保全。重庆市三中法院在确定林木归属和价值、蔡某甲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准许了蔡某甲的保全申请。
执行法警与申请保全人核对信息
执行法官向被保全人送达保全文书据调查,这批林木名叫厚朴,是一种中药材,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当天,执行干警一行驱车两个小时到达保全现场。由于林地面积有200余亩,数量上万棵,不便于直接查封,执行法官遂采取照片记录、无人机取景、当地公告的方式进行保全,大大缩短了工作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执行法警操作无人机对山林进行保全
在当地居委会张贴查封公告重庆市三中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公正规范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被保全人可在法院同意、申请保全人监督的情况下,对林木进行处置。处置所得价款,一部分用于继续开采销售,一部分由法院提存,既能保障被保全人正常生产经营,又能实现申请保全人的保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