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广德路派出所查获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一男子在未向公安机关报备的情况下,利用遥控装置驾驶“无人机”擅自在机场禁飞区域飞行,被空港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据悉,5月27日下午,男子郑某在西咸国际机场跑道西侧普洛斯物流园园区放飞无人机,园区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制止了郑某的违法行为并报警。空港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将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
因私自起降无人机,会给机场的正常运营和旅客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目前,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无人机”也被依法扣押。